部直属各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: 为深入贯彻落实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,规范《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》组织管理,加快发展水利新质生产力,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、保障我国水安全,根据工作实际,我中心对《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》(水技推〔2022〕10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《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》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水利先进实用技术重点推广指导目录管理办法
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 2025年3月10日
|